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如火如荼展開,據悉,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1月公告上路後,醫材業者已有約5、6家遞件申請適用獎勵。另新興生技產品,政院也指定精準醫療、基因治療、細胞治療、可向原廠抗辯專利P4新藥等4大項,納入租稅優惠範圍,以激勵美日團隊來台參與先端技術研發。
為完善生醫產業生態體系,法規鬆綁為重要主軸策略之一。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今年1月18日已公告上路,高風險醫材方面,放寬第三類醫材或須經臨床試驗始得核准之第二類醫材,可納入租稅獎勵範圍,估至少63家業者受惠。
官員說,最近已有5、6家醫材業者向工業局提出申請適用,有2家已審議其資格需再補件,本周通過可能性極高,但申請業者的門檻,規定廠商研發投入經費占公司資本額需達10%或占總營業收入淨值的5%,經部會審核其研發投入經費及人力是否符合門檻要件,才給予適用研發投資抵減及股東投抵。
此外,生技新藥條例修正也增列新興生醫產品可納入適用租稅獎勵範圍,政委吳政忠上周五召開審查會,指定精準醫療、基因治療、細胞治療、合法挑戰原廠專利的P4新藥等4大類為新興且策略性發展的項目,決納入租稅獎勵適用範圍。吳政忠說,這有助激勵日美等先端科技研發團隊來台,讓台灣在這4大尖端生醫領域不致落後。
官員說,這4類新興策略性生醫新藥,我國在細胞治療、精準醫療投入業者較多,挑戰原廠專利的P4新藥也有不少藥廠嘗試,但基因治療投入較少,注入租稅誘因後,可鼓勵我國業者投入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搶占先機,提升我生技能量與產品國際競爭力。工業局估計,至少有1、20家業者適用。
此外,工業局促成10多家生技業者與日本組成OB聯盟,國內生技業與日本製藥業者將加強合作,利用台灣製藥能量共同生產學名藥,將台灣生醫製造打進日本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