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的變化都是和今年開始生效的本地成分規定(柬埔寨必須遵守以獲得歐盟GSP Plus待遇,也就是無需課徵14%的進口關稅。)改變有關。這些改變使得柬埔寨出口之自行車如採購來自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的零組件,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不再適用本地成分之規定。這規定排除使用來自Shimano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零件,這些零件佔本地成分的百分比高達30%。
「部分豁免」
然而,歐盟法規裡有一個稱之為「部分豁免」的設計,基本上這表示發展中國家可以證明新規定或是規定之改變將會產生不利於其國家發展之影響時,該國將能夠申請「部分豁免」,在實務上就能暫時「不必適用」新法規。這個額外爭取到的時間是讓任何新興產業能夠在最後法規正常化之前能準備好以符合其要求。
年輕且不斷成長的自行車產業
柬埔寨政府在今年年初就申請了「部分豁免」來支持其發展沒多久且不斷成長的自行車產業,在經過了一些針對其情況和柬埔寨是否符合資格的調查後,歐盟委員會在7月29日公佈的官方公報上同意了這項提案。(EU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No 822/2014)
部分豁免代表柬埔寨的生產商可以再度將馬來西亞的零部件當作本地零部件使用,這項幫助將持續三年,一般而言,這項制度的配額是根據順應率而制定。2014年的配額定在400,000輛自行車;2015年為300,000輛,而2016年為150,000輛。
進一步的發展
部分豁免的配額僅能使用在規格上沒有重大變動卻無法通過原本法規規定的自行車。柬埔寨主要的自行車製造商與出口商A&J執行長Jon Edwards說:「對柬埔寨一般低階到中階的自行車來說,部分豁免(3年內就會終止)的影響很小或是不具影響。部分豁免對那些從中階進一步發展到高階的自行車業務才有用,使他們有更多的時間來準備更多的柬埔寨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