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在1936年曾主辦奧運會,而當年為奧運興建可容納7萬7000人的運動場雖然仍用於舉辦足球賽及一些運動比賽,但若要舉辦奧運所有賽事,現有設施絕對不敷使用。
申辦奧運必須提出比賽場地、選手村,以及交通和其他周邊設施的規劃。興建這些設施需要投入龐大資金,柏林市民未必願意政府用大筆納稅人的錢來辦奧會活動。
柏林新建的國際機場遲遲無法完工,同時還傳出工程弊案,納稅人已經對市政府非常反感,負債累累的市政府若計劃再投鉅資興建體育場,很難得到多數民意支持。
相形之下,漢堡市的經濟情況比柏林好得多,不過,就幅員和運動相關機構的規模而言,漢堡卻是不如柏林。以體育團體為例,柏林有2350個各項運動的組織,漢堡只有800個體育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