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美國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有機農業外銷新契機

   Release date: 2020-06-12     Source: 農委會    Author: 農糧署    Hits: 281    
 國與美國之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議題,歷經5年以上之技術討論、美方2次實地查證及數次磋商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終於與美國農業部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共識,並於臺灣時間109年6月5日由我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完成交換簽署信函,將可強化我國與美國之間有機農產品貿易及農業合作交流,農委會更規劃於明(110)年在當地市場通路辦理國產有機農產品展售行銷活動,協助國內有機農產品經營者開拓更寬廣之外銷管道。
  
農委會表示,繼去(108)年10月30日臺日簽署有機食品合作備忘錄相互承認有機同等性,今(109)年1月、2月分別與澳洲、紐西蘭簽署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後,近日亦與加拿大完成換函相互承認有機同等性。而美國係我國有機農產品最主要進口國,本次與美國達成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我國有機農產品將可貼用美國USDA有機標章外銷美國市場,預期將有助於提升我國有機農產品之能見度,亦可穩固我國與美國有機貿易合作夥伴關係,並藉由雙方約定事項建立我國與美國主管機關之溝通協調機制,推動深度農業合作與國際交流契機。
  
農委會強調,雙方相互承認有機同等性,即代表對方國家檢視我國有機法規與落實情形後,同意將我國有機認驗證體系視同與該國具有相當之管理強度。臺美有機雙邊同等性之成功,係由有機農產品經營者、驗證機構、認證機構等單位共同努力成果,該會呼籲大家繼續堅持信念,並鼓勵消費者以選購有機農產品化為具體之支持行動。農委會正積極推動國產有機農產品海外行銷,透過協助廠商參與國際大型有機展售會,如美國西部天然有機食品及保健品展等,讓當地民眾、業者更加認識臺灣有機農產品,帶動國內有機業者開拓外銷新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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