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提議的更新規則,汽車製造商每年必須出售一定比例的零排放卡車。該委員會估計,到2035年時道路上至少將有20%的卡車屬於電動車。
環保組織「地球正義」(Earthjustice)的「零權利」運動律師科特(Paul Cort)表示,此舉具有變革意義,汽車製造商在某個時刻將意識到,在相同的市場同時製造零排放和燃燒汽缸卡車是沒有意義的。
這項新規定與該委員會先前提出的方案相比,出現了巨大的躍升,後者僅欲確保道路上至少4%的卡車是電動車。環保組織抱怨該方案不夠強硬,委員會顯然採信了他們的話。
監管機構將在接下來30天之內就新規定徵詢民意,預計委員會將於6月進行最後投票。
如果採用該標準,到2035年時加州銷售的所有聯結卡車中至少40%必須實現零排放。對於較小的貨車,譬如福特F-250之類的車型,55%的銷售量必須是零排放。該規定對貨車和箱型車制定最嚴格標準,要求到2035年時達到75%的銷售量必須實現零排放的目標。
加州已經對房車銷售制定類似規定。加州卡車運輸協會尚未正式反對該新的規定,因為該規定僅適用於製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