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說明,澳國農業部於109年3月1日在該部網站BICON 公布我鳳梨鮮果實輸澳檢疫條件:鳳梨鮮果實須生產包裝自登錄認可並有溯源管理的供果園及包裝場,輸出前須除去冠芽並經溴化甲烷燻蒸2小時,殺滅擬鳳梨嫡粉介殼蟲、木瓜秀粉介殼蟲、美地綿粉介殼蟲、太平洋臀紋粉介殼蟲及傑克貝爾長尾粉介、梳缺花薊馬及蔥薊馬等有害生物。供果園及包裝場須經農糧署登錄,燻蒸檢疫處理設施則須經防檢局認可。
為突破檢疫障礙,我國於104年4月9日整備鳳梨鮮果實有害生物、栽培地區氣候、採後處理流程及外銷實績等資料向澳大利亞申請市場檢疫准入。歷經多次諮商並依澳方要求補充資料後,於106年8月邀請澳方專家來臺進行去冠芽鳳梨鮮果實風險評估之產地查證作業。澳方終於108年8月14日完成本案風險評估並請我方補充輸澳鳳梨燻蒸檢疫處理及溯源管理等相關資料。
農委會強調,鳳梨為我國第一大外銷果品,香氣濃郁、甜美多汁,更具皮薄、果質纖細等特性,深受國內外市場喜愛,更為我外銷旗艦果品,近年外銷量均為果品首位,外銷紀錄亦不斷刷新,108年鳳梨外銷量值已超過5萬公噸、6仟萬美元。臺灣鳳梨品種多樣,農民運用不同產區、品種及搭配產期調節技術,可周年生產,年產量超過43萬公噸。目前臺灣鳳梨鮮果實可輸銷加拿大、日本、韓國、中國、香港、馬來西亞、澳門、汶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林、印尼、帛琉、關島、馬紹爾、荷蘭及俄羅斯等國家地區;澳大利亞開放我國去冠芽鳳梨鮮果實輸入,將擴大臺灣鳳梨外銷市場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