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政府於2019年財政預算中宣佈,原預定自本年4月1日起向兩種含糖包裝飲料徵收每公升40馬分的貨物稅(Excise Duty),惟因飲料生產商要求海關總署提供足夠時間準備,爰展延至7月1日才落實。
上述兩種飲料分別為每100毫升(ml)逾5公克(mg),關稅號列為2202的附加糖份或其他甜味劑的飲料以及每100毫升含糖量逾12公克,關稅號列為為2209的果汁和蔬菜汁。馬國政府已同意將關稅號列2202含有乳糖(調味牛奶)的牛奶飲料產品的含糖量門檻,從原先的每100毫升逾5公克,提高至每100毫升逾7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