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歐盟成員國僅法國、德國及西班牙等12個國家擁有較為成熟的外國投資審查制度;歐盟現正在積極研究建立一套以歐盟為主的完整審查機制,未來也將成立一個專家委員會審查外人直接投資,以預防來自第三國的資本影響歐盟國家安全與公共秩序。
此舉主要是由於近幾年來俄國與中國大陸大舉增加在歐洲國家的投資,像是中國大陸最大的航運企業中遠集團(COSCO)陸續收購希臘比雷埃夫斯港(El Pireo)及西班牙瓦倫西亞港;德國政府否決來自中國福建宏芯基金(FGC)收購德國半導體設備供應商愛思強( Aixtron ) 的許可等案,促使歐盟提出這次發布的外商直接投資的篩選框架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