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亦決議,汽車製造商屆時若未能達到該目標,將須支付罰款,作為支應該產業受衝擊員工技能提升訓練之歐盟預算。汽車製造商亦必須確保零碳排或低碳排車輛 (ZLEVs, 泛指電動車或其他排放量低於50g /KM的車輛) 市佔率於2025年達到20%,2030年達到35%。歐洲議會要求執委會於2年內提出以可攜式裝置做實際路駕狀況CO2檢測計畫 (相似於執委會之前針對柴油車氮氣提出的檢測方式),並於2030年開始實施。另執委會亦須於2019年底前提出法案,要求車商提供消費者關於油耗、碳排及其他污染排放之精確數據資訊以供比較。
歐洲議會表示,瞭解此法案將為歐盟汽車產業帶來可能的負面衝擊,但歐盟應及早開始因應措施如提升製造廠員工技能或轉業及積極鼓勵電池製造業發展。歐盟部長理事會亦將於2018年10月9日通過共同立場決議,之後將與歐洲議會展開協商以達成該法案版本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