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昨(4)與各家機車廠開會,確立換電式機車公有規格,與此同時,經濟部也在替充、換電站尋找營運商,初步規畫,至少會各找一家公、私營運商,公營部分將與中油合作,民間企業還在探尋,將成為電動機車新商機。
經濟部官員指出,營運商必須是具有金流能力的業者,停車管理業、金融公司等產業都是潛在目標,也會尋找中油等國營事業加入,讓電動機車與充換電站營運業務分割。
充換電介面共同標準確立後,除了充、換電機車兩大陣營將展開廝殺,未來充換電站如何營運也是問題。經濟部日前宣布目標5年布建3,310座電動機車充換電站,其中1千座由中油建置,其餘由民間負責,收費停車場、公園、台鐵高鐵車站、機關學校、超商,以及社區大樓等都可能建置。
官員指出,已向中油探詢是否有意願擔任充換電站官方營運商,另外也有部分民間業者有意願。
至於未來充換電站營運商可能的商業模式為何?官員表示,換電式機車多是繳納月租費,未來可能從月租費當中拆帳,車商提撥一定比例給營運商。至於充電式機車多是分次計價,也是車商再提撥給營運商。
經濟部5年編列41.46億元補助電動機車業者,今年匡列5.72億元。業者每輛車可獲得7,200元至1萬元補助,單一廠商年銷量達10萬輛後即不再補助,每座充換電站也補助5成經費,每案最高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