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根特 (Gand)-目前已有來自7個歐盟成員國的21個電動自行車進口商(這個數字尚在增加)加入了「歐洲電動自行車進口商集團」。該集團於上週日針對EBMA控訴及涉及中國電動自行車進口之歐盟反傾銷程序向歐盟委員會提交了初步評論(Preliminary Comments)。
進口商的文件聲明(文件可於本網站下載),其已決定成立集團並以「通知歐委會其缺乏充分理由對中國進口電動自行車徵收反傾銷稅,並解釋歐盟執行此措施會帶來的負面影響」為目的。
對於EBMA傾銷控訴的回應
其在歐盟貿易總署(Directorate-General for Trade)之H署(Directorate H)進行歐洲電動自行車進口商集團的成立以及初步評論的提交,便是對於EBMA傾銷控訴做出的回應。控訴文件可於本網站下載,請點網址。
EBMA對中國電動自行車產業的指控促成歐委會於今年10月20日在官方期刊發佈的聲明,「針對中國進口電動自行車展開反傾銷程序之通知」。此通知文件可於網址下載。
利害關係人
進口商集團於初步評論中聲明其為利害關係人,因此要求召開聽證會並審查所有AD案件643中所提交的所有訊息。除此之外,進口商亦爭辯歐委會反傾銷程序基於的法規是違反世貿規定的。歐盟早應於去年底便通過新反傾銷法規,最重要的是不可與類比國合作。EBMA提議將瑞士做為此案的類比國,此舉不僅為集團提出異議,也同為其他利害關係人所爭議。
儘管新反傾銷法規尚未生效,但該提案已在歐洲議會(已與歐洲理事會達成協議)通過。
「對於損害論點的各種反論證」
該集團也針對EBMA不採用歐洲統計局(Eurostat)的進口數據,而採用中國海關的出口統計作出質疑。EBMA將該統計數據列為機密更是讓人懷疑此方法。
另外,進口商集團同時針對EBMA的損害論點從各角度提出反論證。其引述電動自行車的消費在考慮期間增加了55%。
「不充分又無說服力的證據」
進口商集團的初步評論共有14頁,其結尾說明「總言之,在控訴案中與傾銷、損害及其他部分有關聯的證據皆不充分又無說服力。本集團堅信控訴者並未針對傾銷提出信服之證據,且徵收反傾銷稅的可能性將嚴重影響歐盟市民與社會的電動自行車產業。因此,該程序應立即終止,並停止任何進一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