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布魯塞爾 (Brussels)-僅管此反傾銷措施為臨時的,但是對於中國進口至歐洲市場的電動自行車來說,已具有相當限制力。由歐盟委員會針對傾銷所執行的調查,其法定時程規定,臨時反傾銷稅將依據調查結果在九個月之內開始進行徵收。
歐洲自行車製造商協會 (EBMA)於10月2日提出欲停止中國電動自行車傾銷歐洲市場的投訴符合嚴謹的法律架構,除了其他因素之外,這也決定了整個過程的時間框架。
傾銷調查完成期限為15個月
該時程表顯示,由歐盟委員視察員於中國生產工廠進行的傾銷調查必須於15個月內完成,也就代表歐盟委員會必須在2019年初完成調查程序,並宣佈其裁決。
EBMA秘書長Moreno Fioravanti對Bike Europe表示:「這基於歐盟委員會正式展開調查的日期,我個人猜測他們會在2019年1月的時候公佈最終結果。」
45日來評定申訴案件
就正式展開調查而言,法定時程表表明歐盟委員會有45日的期限來決定是否追究此案。Fioravanti已證實此期限並解釋:「除了評估我們的申訴之外,歐盟委員會也會與成員國協商決定是否開始進行反傾銷調查。」
同為反補貼申訴
如先前提到,臨時反傾銷稅最快可能於2018年中開始被實行。EBMA秘書長表示:「就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來看,這是可能的。這是一個新案例,所以9個月後實行臨時措施是有可能的。我們同時訴求中國進口電動自行車要註冊,以追溯責任。我們也將提出相關的反補貼投訴,此案的調查期更短,固定為13個月。」
是否對中國製電動自行車零部件課徵反傾銷稅?
目前中國進口一般自行車的傾銷程序也包含針對中國製的零部件徵收反傾銷稅,這是為了防止規避。歐洲自行車製造商可以藉由豁免程序來免除這些步驟。目前的問題是,如馬達、電池等電動自行車零件是否也要課徵反傾銷稅。Moreno Fioravanti說明:「這是有可能的,但也取決於歐盟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例如證實了傾銷,那規避的風險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