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國中央財政會計局本(10)月10日表示,該局與衛生部轄下的國立醫院、醫學機構和相關部門一起開會,就國立醫院和醫務機構採購辦法及國家關於公務機構採購招標法相關規定取得共識,未來將修訂相關法規允許進行專門採購時,每次可依不超過50萬泰銖額度進行優先計畫採購藥品,事後再將相關的採購資訊登載政府採購招標系統。
二、本次財政會計局對於國立醫院、醫務機構部門採購辦法的放寬,主要係為讓醫院、機構可及時採購所需藥品,以方便民眾使用和提供服務。此外,財政會計局表示,將努力改善採購招標專用平台,使其操作更加簡便、快捷和方便,讓國家相關部門的工作更加靈活及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