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腓特烈港(Friedrichshafen)-在歐洲製造、經銷或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公司可能會對規則及規章感到疑惑。這些複雜的規定包括:型式認可、CE標準、EMC、機械指令、安全帽規定、保險、交通代碼等。很明顯地電動自行車公司在這些方面仍然有很多不解之處,有鑑於此,LEVA-EU及Bike Europe聯合舉辦了Eurobike資訊會議。
輕型電動汽車協會(LEVA-EU)的歐洲分公司與Bike Europe組織,聯合起來幫助電動自行車公司中找到方向,並解答他們對於歐盟電動自行車規範提出的所有疑問。對法規資訊的需求可從參加的人數得知,約有50名來自全球電動自行車產業的企業代表一同參與。
一連串的提問
LEVA-EU的經理Annick Roetynck對於數類電動自行車相關的規則及條例徹底地概述,電動登山車應取得型式認可嗎?是否可生產超過250W的載貨電動自行車(electric cargo bike)?高速電動輔助自行車(Speed Pedelecs)騎士一定要戴安全帽嗎?他們是否必須該為他們的高速電動輔助自行車購買保險及車牌?那麼自行車配件、電動車輪及電動拖車又如何規範?
Annick Roetynck在場解答了相當多提問,包含所有上述。自1987年以來,她便投入在兩輪產業;從2013年開始就一直專注於輕型電動車輛區塊,在電動自行車立法方面具有相當深度的知識及專長;自1999年以來,她一直是歐盟委員會摩托車工作小組的一員,在這個工作小組中,歐盟委員會直接與成員國及利益相關者就兩、三、四輪輕型車輛的技術規則進行協商,其中包含電動自行車。
回顧高速電動輔助自行車的「4要素」 ( factor 4 )
比利時魯汶大學的Bram Rotthier在第二次演講中介紹了他對高速電動輔助自行車需要「4要素」的發現。歐盟委員會將於近期開始審查這項提出,這會規定高速電動自行車的動力不應超過騎乘自行車時人力投入的4倍。由於已預期委員會會對他在魯汶大學發表的博士論文進行相關審查,Bram Rotthier已對「4要素」進行了科學研究。
法定義務
他在會議上解釋說,「4要素」對高速電動輔助自行車來說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他們必須進行測試以確定其輔助因素,但並沒有法律義務要遵守「4要素」。從他的研究中,他得出結論認為,「4要素」是有爭議的,因為這種限制會導致更慢、更不定的速度。等於是區隔開騎乘緩慢的人,有差別待遇之嫌。官方測試方法無法保證能夠測出真正最大的輔助因素。可控性沒被納入考量,輔助因素及安全性之間也沒有科學證明作連結。
電動登山車的立法漏洞
兩次演講皆引起不少疑問,由此可知事情有多麼複雜。從會議中可看出有一些備受討論的問題,像電動登山車的立法包含嚴重的漏洞,同時引起極大的關注。
此外,250W功率限制對於電動自行車進一步的創新是一個相當大的障礙。
從會議中也可看出,將一般自行車的套件、電動車倫適用在電動自行車上是不可能的,也無法融入目前的法律框架。
錯誤的型式認可
Eurobike的資訊會議清楚指出,業界對於型式認可知之甚少,特別是高速電動輔助自行車。一些公司認為,速度必須限制為每小時45公里,而限速在每小時25至45公里之間的電動自行車則不會被歸類為高速電動輔助自行車,因此不需要型式認可,這是錯誤的。可預期更換型式認可的零組件又將會引起另一波爭議。
LEVA-EU解答疑問
LEVA-EU是一個新成立的協會,目的在幫助公司找到所有上述疑問的答案。此外,LEVA-EU將直接與歐洲機構進行協商,以改善現行的規章制度。LEVA-EU與美國LEVA有著非常密切的合作協議,LEVA-EU的主席Ed Benjamin也有出現在Eurobike的會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