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布魯塞爾 (Brussels)-目前對中國製自行車及零件進口的反傾銷稅將於明年6月結束,不過預計將在回顧審核期間持續實行9個月,這使人好奇後續可能的發展。歐盟與中國目前正爭論如何處理在世界貿易組織 (WTO) 規範下的貿易防衛(反傾銷)案例。
世界貿易組織(WTO)與中國的爭論特別集中於補助規章方面,這與中國國企產能過剩及北京迫切於貿易防衛案例中被定為市場經濟的需求有關。
中國提案
中國在目前進行1994年反傾銷協定之改革的討論中提出一項提案,要求世貿組織成員國在一國之國家整體產業落後的情況下推動貿易防衛案例。就目前WTO的規範之下,不只多數國家涵蓋其內。中國同時要求更長效的提前通知期限,並提高案件透明度,例如提供產業向反傾銷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的全文。
中國不再是非市場經濟
由於中國被預期將不再受到歐盟執委會反傾銷部門之「非市場經濟」規範,歐盟正在布魯塞爾針對其貿易防衛規範進行全面盤查,以期更有效地獲取國家補助。適用於歐盟非市場經濟國家之「類比國方法論」的終止意味著,中國成為歐盟貿易防衛調查對象機率降低,且享有更低反傾銷稅額。
「不明確的補貼指控」
對於歐盟及其他地區運用外國補貼做為衡量對進口競爭產業造成傾銷及損害之依據這股漸形風潮,中國認為目前的WTO規範讓貿易防衛機構保留過多裁量權。依據WTO議定書中補貼及平衡稅措施協定的現行規範,中國呈件顯示:「補貼指控的證據標準含糊不清,且沒有明確指示」。
北京提出要求:「需更明確之證據標準,以改善成員國發起之標準及方法,提高過程透明度,並更完整保護出口成員國之合法權益。」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
在中國的WTO入會議定書錯過截止日期之後,中國在2016年12月時向歐盟提出貿易爭端。WTO小組成員正努力在2017年底之前提交一份報告。外界預期歐盟並不會在此案獲勝,中國也正針對同一個問題與美國進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