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布魯塞爾(Brussels)-Bike Europe發佈了關於「歐盟地區之電動自行車條例與規章」之新白皮書。其不僅深入探討今年1月1日上路的認證法規,也納入了所有電動自行車相關的歐盟CEN標準規範、歐盟指令 (EU Directives)實施及使用條款。白皮書裡其中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是,電動登山車 (E-MTBs) 已非型號認證之一了。
電動登山車從新型號認證法規中被移除帶來了深遠的影響。這代表著,只要是在越野道路上騎乘電動自行車,那麼就不會有最高限速或(電動)馬達動力的限制。而高速電動自行車(被歸類為認證型號L1e-B,輕型機車Mopeds)則有最大馬力4kW 及最高限速為每小時45公里的限制,電動登山車則不適用於此類規範;該款電動自行車的普及化正在加速中。
合法道路通行無限制
電動登山車從型式認證中被移除後,便不受合法道路通行規範的限制,因為是與型式認證法規之內容。Bike Europe白皮書所引用了歐盟規章內容「原則上,所有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自行車皆符合168/2013條例、三項補充條例、技術規範、實施及行政規章中的型式認證。然而,168/2013條例之條款二則排除以下型式認證之電動自行車類別:
(d) 專用於競賽之車輛
(g) 主要使用於越野道路且設計為行駛於未鋪設平面道路之車輛
(h) 具踏板輔助之踏板自行車且配有最大連續額定功率小(等)於250W之輔助電動馬達,該馬達輸出將因騎乘者停止踩踏而中斷或在車速達每小時25公里前逐漸減速至中斷。」
是否會有鑽漏洞之可能性?
有趣的是,專用於競賽、配有最大功率超過250W之電動馬達且最高速度超過每小時25公里之電動自行車並不須要通過型式認證。而電動登山車則無專用之規定。「主要使用於越野道路且設計為行駛於未鋪設平面道路之車輛」此條款代表配有超過250W電動馬達、車速可超過每小時25公里,並裝有粗顆粒輪胎及「越野道路專用」標示貼紙之電動登山車將免除於繁複耗費的型式認證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