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南韓將電競列為重點發展項目,欲成為電競大國,台灣也將「電子競技業」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電競也將成為體育署納管的單項運動,享有選、訓、賽、輔的權利,未來台灣的電競實力可與南韓一搏高下。
電競業納入運產條例應是「小英總統條款」!因為蔡總統曾參訪電競業、觀賞電競選手比賽、為他們站台發聲,小英總統明確宣示大力扶植國內電競產業,所以電競是「從上到下」都在推動的「明日之星」。
體育署長林德福以一個老人來看電競,全身仍充滿一股勁!可以感受到電競的「驚險刺激」,林德福表示,電競是很有未來性,在台灣已有5、600萬人玩電競,各地舉辦的活動非常多,且熱愛的觀眾可說是「無遠弗屆」。
「電競符合時下年輕人喜愛快速變化的運動項目。」林德福也想挑戰這個收視好、吸引現代人參與的「新興運動」,他說,期待國際電競組織趕快成立,透過亞洲、世界的電競總會獲得國際認可,打入亞、奧運會,體育署一定盡全力扶植這個項目。
電競成為運動競技後,形象、位階大幅提升,該產業發展與舉辦比賽活動不僅有稅法優惠、產業補助,也能享有國家隊選拔、組訓、比賽、輔導與國光獎章的利益,林德福強調,體育署可在舉辦比賽、人才培訓發揮最大力量,不過,整個產業發展可能需要國家政策主導相關部會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