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布魯塞爾-位盧森堡的歐盟高等法院於1月26日在兩起反規避上訴案件中,對中國製自行車出口到歐盟成員國轉運業務的反傾銷稅行為進行裁決。歐盟自行車製造商協會(EBMA)正在用其中一個案件來敦促歐盟委員會針對規避行為設立更嚴格的規範。
1月26日裁決的相關報導請見: 其判定Chin Hau Indonesia一直都有經營轉運業務,而參與這一法庭案件的當事方表示,Chin Haur從中國Fushida獲得的CKD(全散裝套件)自行車已規避了48.5%的反傾銷稅。
在今天另一項判決中,歐盟高等法院裁定City Cycle Industries轉運至歐盟的中國製自行車並沒有規避其對中國的反傾銷稅。此上訴被高等法院裁為「毫無根據」。
反傾銷稅的追溯付款
高等法院的裁決意味著Chin Haur Indonesia將必須支付該公司(已)出口至歐盟的自行車該繳的反傾銷稅,此款也將須追溯。
根據EBMA歐洲進口商說法,斯里蘭卡的City Cycle Industries的自行車也同樣有著被判定須支付反傾銷款的風險。而且製造商協會正強力敦促歐盟委員會修改其規避條例。由於這只是條例中的「缺陷」,所以應該可以很快且很容易的通過。
EBMA 的聲明
EBMA解釋:「EBMA誠心接受歐盟法院在China Haur案和City Cycle案件中的裁決,在這決定中,法院重申了一項原則,就是在重大非合作的情況下,可藉由一連串證據來顯示規避的存在。雖然兩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是相同的,但法院承認了Chin Haur規避行為的實質證據,而高等法院對於City Cycle在普通法院中僅因為『理事會規章沒有包含任何關於City Cycle可能有進行規避行為的個體分析』所做的判決則接受了。不過,此缺陷將能很容易地被歐盟機構透過採取新法規的措施及引用City Cycle規避行為的證據來改正,因此EBMA現在懇請歐盟委員會迅速地採取行動。針對City Cycle過去及未來的出口商品也將追溯付款。我們期望新法規能在短時間內通過成立,最重要的是,規避反傾銷稅的行為就是作弊,而EBMA對於中國出口商的如此行為是不會袖手旁觀的,因為這將危及歐盟就業及中小企業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