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櫃買中心昨(30)日宣布「浩鼎條款」的新公布注意機制,6月6日(下周一)起開跑。上市、上櫃個股借券賣出占總成交量、近60日均量過高者,將列入公布注意股票。
上市個股近6日借券賣出成交量占總成交量逾12%,且個股借券賣出成交量較近60日平均借券賣出成交量逾5倍,上櫃個股近6日借券賣出成交量占總成交量逾9%,且且個股借券賣出成交量較近60日平均借券賣出成交量逾4倍,均列入公布注意股票。
為保護投資人權益,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以及強化借券賣出有價證券管理,證交所、櫃買中心,訂定新的公布注意機制。這是台灣股票市場,首度將借券賣出列入公布注意股票的標準。
集中市場方面,增訂有價證券(當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同時達下列二種條件,將把「借券賣出量」變化列入注意股票的觀察條件,以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
一、有價證券最近6日的借券賣出成交量,占該有價證券最近6日的總成交量比率過高(逾12%)。
二、且該有價證券借券賣出成交量較最近60日的日平均借券賣出成交量明顯放大(逾5倍)者。
證交所表示,分析借券賣出的有價證券有異常情事者,若經提報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即得採取相關處置措施,並不適用多日依此項標準公布注意資訊,而列為處置股票的規定。
櫃買中心也將有價證券最近一段期間之借券賣出成交量占總成交量比率明顯過高者納入規範,將自6月6日起實施。
櫃買中心指出,最近6個營業日(自當日之前一個營業日起)之借券賣出成交量占前述期間總成交量比率逾9%,且當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借券賣出成交量較最近60個營業日(自當日之前一個營業日起)之日平均借券賣出成交量放大為4倍以上者,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惟不會採行一般處置措施。
櫃買中心強調,若發現有交易異常情形者,櫃買中心仍得召開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採行處置措施,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