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藥廠證分離做大市場

   Release date: 2016-05-09     Source: 經濟日報    Author: 黃文奇    Hits: 408    
Note: 行政院會通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張善政昨(5)日表示,因應動物用藥品產業發展,開放「不具動物用藥品製造廠的生技公司」可透過委託製造方式,申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行政院會通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張善政昨(5)日表示,因應動物用藥品產業發展,開放「不具動物用藥品製造廠的生技公司」可透過委託製造方式,申請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開放「廠證分離」,修改動物藥品許可證申請時須有製造廠的「廠證合一」規定,未來生技公司可將研發的藥品委託GMP合格工廠生產。
 
業界認為,此法案若經立法院審議發布,有意打入動物藥品市場的生技廠,只要將藥品技術授權動物藥物生產後,即可申請動物用藥藥證,將使生技公司與動物藥開發公司連結更緊密,產業更蓬勃。
 
張善政說,可鼓勵生技業者進行技術研發、移轉及商品化,並強化管理及便民措施,該案若能順利實施,可刺激國內生技產業發展。
 
行政院說,近期將請立法院審議,若順利完成修法程序,可望今年內上路。
 
農委會表示,修正「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是為配合政府推動生技產業發展政策,鼓勵生技業者進行技術研發及移轉,開放生技業者委託動物用藥品製造廠製造後,得申辦動物用藥品許可證。
 
其中,修正條文第16條及第16條之1,開放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得委託製造,並明確訂定委託製造相關事項之授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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